宇信科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3,27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4)。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本次剩余预留份额分配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已全部完成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日为2023年5月23日,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日为2024年5月24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具体出售时点及出售数量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
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