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起人外资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已低于10%,公司已不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条件;同意公司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章程修订共计2项,具体修订情况的前后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由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921006070。 | 第二条 公司系由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921006070。 |
第十九条 公司系2015年8月19日从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公司的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 | 第十九条 公司系2015年8月19日从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公司的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71,418.193393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1:
0.504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
36,000万股,各发起人以各自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出资,足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全体发起人(股东)在公司的折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71,418.193393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1:0.504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各发起人以各自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出资,足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全体发起人(股东)在公司的折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 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71,418.193393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1:0.504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各发起人以各自在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出资,足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全体发起人(股东)在公司的折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截止本章程修订日,公司发起人外资股东中远创基因投资有限公司、尚远有限公司、光控基因投资有限公司、巨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Fidelity Information Servic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仅茗峰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外资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公司已不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条件。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相关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将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相关变更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