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26 年4 月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23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卫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 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 \(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涵盖了 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 构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6 年7 月8 日届满,根据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以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同意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戴士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7 年1 月8 日届满, 根据《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同意公司2025 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
权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