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9  建科院(300675)公司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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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94号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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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94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 14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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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94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泳意

中国 北京 刘琬婷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02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 ,发行价格为3.66元 /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ZI1064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7月11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134,200,12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6,802,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397,622.00元,无超募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07,624,341.94元(已于2022年4月27日投入完毕),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194,430.82元,该自筹投入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 第10675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为:

单位:元项目 金额2017年7月11日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134,200,122.00减:发行费用26,802,500.002017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净额:

107,397,622.00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8,194,430.82减:以前年度使用45,921,342.51加:以前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422,232.86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3,142,156.09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出5,592.78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16,840,644.84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0.00

加:赎回闲置募集资金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0.00

减:2022年年度使用13,508,568.61加:2022年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4,624.62减: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转出3,376,700.85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截至2017年8月,预先投入已全部置换。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4年9月首次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继开展相关修订及审议工作,现行版本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于2017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款类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

443066058011706280172 46,988,000.00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梅林支行

755916715110203 12,458,159.74*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梅林支行

755916715110402 60,320,000.00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合计 119,766,159.74 0.00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68,537.74元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76,700.85元为产生的利息,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4月28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 022)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94,430.8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10675号)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194,430.8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置换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专项审核报告及核查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结余的3,376,700.85元为产生的利息并已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此外所有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3年3月27日

项目情况表 第 1 页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739.7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0.86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62.4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级改造及

运营 (DOT) 项目

否 6,032.00 6,032.00 --- 6,044.42 100.21% 2018年12月31日 168.15 是 否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建设

项目

否4,698.80 4,698.80 1,350.86 4,709.05 100.22%2022年4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级应用

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否 8.96 8.96 --- 8.9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739.7610,739.761,350.8610,762.43100.21%168.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

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8,194,430.82元,经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

48,194,430.82元,上述置换事

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 第10675号”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结余的3,376,700.85元为产生的利息并已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