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建科院(300675)公司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3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11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现场实到3名,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