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保障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
1.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可开立分离式保函)2.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亿元(可调剂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2.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人行电票承兑等。
3.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3.2亿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额度1.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业务等共用额度1.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0.5亿元。
4.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授信品种为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票保贴、保理、快易付等。
上述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有效期均为贰年,具体额度以银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授信额度的使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