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5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2月7日起的叁年内,授信额度的申请及使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商票融资等;
2.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商票融资等等;
3.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3年)、商票融资业务,以及企业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授信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5.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其中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为1.0亿元,授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e链(保理融资)的授信额度合计为2.0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授信取得的具体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