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十一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现场实到2名,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宏磊先生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总结及2024年度评估计划》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总结及2024年度评估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