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4-13  华大基因(30067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0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4,32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077,125.00元。2021年1月27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4,036,925.50元及其税金人民币1,442,215.53元后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977,597,983.97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55917320910666中。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3,077,125.00元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4,036,925.50元以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95,465.87元(其中:律师费人民币1,3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人民币1,082,433.49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3,032.38元)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6,644,733.63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098952_H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247,621,218.4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276,895,910.33元,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总额人民币620,000,000.00元,收到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71,541,422.14元,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51,290,245.4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及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668,494,8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

755952691410333);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52,963,7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03004458598);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58,685,4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666001585);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93,504,7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44034010000399619);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31,763,1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79210078801200001742);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375,360,0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4250100001800003376);2021年3月5日,公司将人民币131,165,500.00元募集资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下属机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761474556164)。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320910666),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2,781,175.30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5

月5日注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58598),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人民币4,114.49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名称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 金额A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B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C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D销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出E募集资金专户余额F=A-B+C-D-E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75595269141033366,849.487,289.654,395.2960,000.00-3,955.12
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2)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030044585985,296.375,375.5279.56-0.412022年已销户
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6660015855,868.544,657.45362.02--1,573.11
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 (注3)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9440340100003996199,350.479,361.36117.44--106.55
项目 名称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 金额A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B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C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D销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出E募集资金专户余额F=A-B+C-D-E
华强北支行
石家庄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 4)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792100788012000017423,176.313,198.8250.75--28.24
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4425010000180000337637,536.0028,147.631,552.192,000.00-8,940.56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76147455616413,116.5512,909.88318.77--525.44
补充流动资金(注 5)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75591732091066656,470.7556,748.87278.12--2021年已销户
合计(注 1)197,664.47127,689.187,154.1462,000.000.4115,129.02

注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375.52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5,296.37万元和利息79.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1.49%;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9,361.36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9,350.47万元和利息10.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12%;

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家庄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198.82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3,176.31万元和利息22.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71%;

注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56,748.87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56,470.75万元和利息278.12万元,占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的100.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826.6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63号)。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26.60万元。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6.60万元。

(三) 募集资金以增资及提供借款形式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58,973,500.00元向子公司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52,963,700.00元向子公司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四)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2023 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 2022 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3 年 2 月

10 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320910666),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2,781,175.30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注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58598),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人民币4,114.49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六、核查结论意见

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通过获取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大基因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2023年度华大基因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为本报告附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7,664.4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762.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689.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注1)66,849.4866,849.486,135.647,289.6510.902024/12/31-不适用
二、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 (注2)
1、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3)5,296.375,296.37-5,375.52101.492021/12/313,434.64
2、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4)5,868.545,868.544,056.114,657.4579.362023/12/31-不适用
3、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5)9,350.479,350.4722.949,361.36100.122022/6/301,458.37
4、石家庄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注6)3,176.313,176.3149.733,198.82100.712021/12/31391.26
三、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 (注7)37,536.0037,536.007,147.8528,147.6374.99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四、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注8)13,116.5513,116.557,349.8512,909.8898.422023/6/30不适用不适用
五、补充流动资金(注9)不适用56,470.7556,470.75-56,748.87100.4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0)不适用---0.4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注11)——197,664.47197,664.4724,762.12127,689.59————5,284.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表注1-(1)、注4-(1)、注6-(3)、注7-(1)和注8-(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表注4-(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1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278.12万元;2022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0.41万元,详见本表注9、注1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人民币62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1,290,245.44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将继续按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1)“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因所在地块涉及调整相关规划建设指标,项目实施主体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次沟通和协商修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以及受宏观环境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满足募投项目所在产业园区的产业空间的合理布局,相关政府部门调整了募投项目所在地块的相关规划建设指标,经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局部调整。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2)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内尚未达到可以使用状态,2023年度暂不产生效益。注2: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平台使用期为4-5年,项目自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陆续投入营运,目前难以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因募投项目与原有检测平台共同产生效益,无法单独分割和产生收益,公司采用资产占比测算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和净利润,公司目前阶段以募投项目净利润作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375.52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5,296.37万元和利息79.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1.49 %;(2)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于2022年开始产生效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效益达到预期。注4:(1)“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采用更高通量的测序仪开展业务以缩短交付周期、降低成本,原建设场地承重不符合更高通量设备安装要求,经场地评估需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此该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相应延后。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6号楼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208号及青黛路588号研发大楼,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

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考虑到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公司重新评估了该募投项目所涉及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实际需求,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为调减设备购置费1,760.30万元,调增场地装修费1,760.30万元,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该项目于2023年年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度暂不产生效益。注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9,361.36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9,350.47万元和利息10.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12%。剩余人民币9.55万元工程质保金暂未支付,实际支付金额最终以工程清算为准;(2)该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产生效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效益达到预期。注6:(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家庄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198.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71 %。剩余人民币4.00万元工程尾款暂未支付,实际支付金额最终以工程清算为准;(2)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于2022年开始产生效益。(3)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实验室取得生产资质时间尚短,叠加原预期的业务签约时间延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注7:(1)“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海内外环境、政治、能源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硬件厂商计算机设备供应紧张,供货周期拉长,供货价格上涨,项目实施复杂程度增加。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8:(1)“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由于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施工进展以及部分定制化设备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周期延长,导致该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2,909.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98.42%,公司于2024年1-2月使用募投账户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约172.61万元人民币,剩余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2)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56,748.87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56,470.75万元和利息278.12万元,占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的100.49%。注10:因“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0.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焦延延 潘绍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