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医检)在内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含等值外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其中武汉医检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8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武汉医检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黄冈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招商银行黄冈分行在36个月的授信期限内为武汉医检提供总额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黄冈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武汉医检在上述《授信协议》下对招商银行黄冈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预计担保额度内。被担保方武汉医检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前的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后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担保额度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100% | 29.05% | 18,000 | 0 | 5,000 | 5,000 | 13,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59105283XW |
成立日期 | 2012 年2 月17 日 |
法定代表人 | 周锐 |
注册资本 | 1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项目B、C、D区研发楼B2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旧车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5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9,015.46 | 168,302.30 |
负债总额 | 49,104.42 | 46,725.06 |
净资产 | 119,911.04 | 121,577.24 |
资产负债率 | 29.05% | 27.76% |
项目 | 2024年1-5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已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3,605.65 | 109,483.80 |
利润总额 | -2,359.04 | 6,588.17 |
净利润 | -2,359.04 | 5,696.16 |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武汉医检单体报表数据。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说明
被担保人武汉医检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武汉医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授信申请人: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武汉医检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二)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黄冈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武汉医检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保证责任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黄冈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向招商银行黄冈分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生效条件: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名章并加盖保证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4.06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外币,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4.26%、7.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授信协议》;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