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及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及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先生、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6,4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减持时间区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12月17日-2025年3月16日)。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16日,华大控股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华大控股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8%。
华大控股本次减持完毕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先生、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7.34%减少至35.53%,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华大控股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可减持期间起始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间,华大控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74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8%。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 | 55.63 | 748.83 | 1.8008 |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77.3893 | 35.7783 | 14,128.5593 | 33.97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7.3893 | 35.7783 | 14,128.5593 | 33.97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汪建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飞路7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华大基因 | 股票代码 | 30067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A股 | 748.83 | 1.8008 | ||||||
汪建 | A股 | 0 | 0 | ||||||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 A股 | 0 | 0 | ||||||
合 计 | - | 748.83 | 1.800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77.3893 | 35.7783 | 14,128.5593 | 33.97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7.3893 | 35.7783 | 14,128.5593 | 33.97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汪建 | 合计持有股份 | 253.7800 | 0.6103 | 253.7800 | 0.61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4450 | 0.1526 | 63.4450 | 0.15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3350 | 0.4577 | 190.3350 | 0.4577 | |||||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93.5824 | 0.9465 | 393.5824 | 0.946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3.5824 | 0.9465 | 393.5824 | 0.946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24.7517 | 37.3351 | 14,775.9217 | 35.534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34.4167 | 36.8774 | 14,585.5867 | 35.07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3350 | 0.4577 | 190.3350 | 0.457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一)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华大控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6,4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减持时间区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12月17日-2025年3月16日)。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实施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二)华大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涉及减持股份事项作出承诺: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华大控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该承诺事项,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未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大控股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二)华大控股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24-086),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华大控股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已减持748.83万股,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华大控股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其在公司首发上市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华大控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先生、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34%减少至35.53%,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根据公司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和《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华大控股本次减持主要系其2024年11月上层股权结构调整所产生的资金需求,其上层股权结构调整即华大控股的原自然人股东王俊先生将其持有的华大控股10.5%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全资持股的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总股本415,821,575股和穿透的股权比例进行折算,华大控股于前述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华大控股于2024年11月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1.90%;
2、华大控股于2024年11月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5.75%;
3、华大控股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1.80%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4.02%。
四、备查文件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