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6证券简称:华大基因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
月
日届满,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
月
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持股情况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000,141股,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391.4325万股的
0.9664%。
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1,532.4066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1,532.4066万份。其中,初始设立时确定的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即首次授予部分)为5,766.4066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50.0018%;预留持股计划份额为5,766.0000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49.9982%。2023年
月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4,000,141股已于2023年
月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664%,过户价格为
28.83元/股。本持股计划各持有人认购数量、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4)。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
月
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
月
日届满,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个月,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个月、
个月、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
月
日)起计算。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
月
日届满。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二、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具体情况(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本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公司2021年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值(
29.01亿元)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考核年度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2025年度 | 40.00% | 35.00% |
| 考核指标 | 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
| 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n≤A<Am | X=80%+(A-An)/(Am-An)*20% | |
| A<An | X=0 |
注:1、上述“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疫情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3646_H01号),2025年度公司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为36.72亿元,相比2021年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值(29.01亿元)增长率为26.58%,未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本持股计划“五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之“(三)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的规定:“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额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因此,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三、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后续安排
(一)鉴于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本持
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未解锁的股票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收回,视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具体出售时点及出售数量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二)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