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英科医疗(3006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9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33,262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452%,本次回购共涉及801名激励对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1.65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0.28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8.18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11.19元/股。

2、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58,922,826股变更为655,989,564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2019年、2020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1.65元/股、0.28元/股、

8.18元/股、11.19元/股;2017、2019、2020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为2,933,262股,回购金额28,810,991.87元(含承担的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一期股权激

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79人,授予总数量由112.7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并确定以2017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第一期股权激励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股权激励对象放弃本次认购,调整后由78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23.57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9.5万股,授予价格为23.57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0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6、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57元/股调整为11.71

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连、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二期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10、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1、在确定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未能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34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8.56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5月13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9.5万股,授予价格为8.56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月1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13、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71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8.41元/股。因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对象

李时伟、田久奋、白彩红、王福芳、王稷、张利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孙晓仙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4,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3,159,000股调整为3,04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三期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6、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199.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7、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第三期股权激励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85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7.85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1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20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8.1万股,授予价格为7.85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26日。

19、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对象康晓雪、潘建波、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共6人(其中康晓雪为第一期激励对象,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为第二期激励对象,潘建波为第一、二、三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11.56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8.41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7.8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4,496,200股调整为4,437,2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020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1、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四期股权激励”)。第四期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0万股,授予对象总人数为297人,授予价格为29.20元/股。

22、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9.20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同时根据公

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6月2日为授予日,授予297名激励对象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3、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第四期股权激励1名激励对象于祥杰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王玉全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7名调整为29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万股调整为149.96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

24、2020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2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9.96万股,授予价格为29.05元/股。第四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6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

25、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56元/股调整为11.41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41元/股调

整为8.26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85元/股调整为7.7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41元/股调整为7.27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6元/股调整为5.17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70元/股调整为4.80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19.0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7元/股调整为2.17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

1.80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9.03元/股调整为16.0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8、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对象李清明持有的2018年、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离职对象李琰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及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对象冉小琴持有的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离职对象徐传科、王敏、张芳芳持有的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及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0、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7元/股调整为

1.45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80元/股调整为1.20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03元/股调整为10.69元/股。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289,287(223,365+65,922)股调整为433,93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2 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五期股权激励”)。第五期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497.6万股,授予对象总人数为803人,授予价格为14.30元/股。

32、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确定的803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总量进行调整,激励总人数由803人调整为797人,激励总量由497.6万股调整为496.6万股。(2)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7.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4.30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激励总量由

496.6万股调整为595.92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28日为授予日,按11.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97人激励对象授予595.9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3、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第五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7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88.60万股,授予价格为11.2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6月2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

34、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5元/股调整为0.58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0元/股调整为0.38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69元/股调整为8.28元/股。

同意对离职对象或处于离职交接期的激励对象李鹏、池永涛、丁珊珊、于强、邢文亭、王盈、滕光远、王亮、李超持有的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离职对象或处于离职交接期的激励对象李波、陆康康、徐秀英持有的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离职对象崔延龙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离职对象杨柳、李玉平持有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离职对象孙金明、倪江伟、董翠梅、许元胜、左智强、马春凤、魏梦婷、冯婧婧、杨宇霆持有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份;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5、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7元/股调整为1.65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0.38元/股调整为0.28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8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17年股权激励对象王玉全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33名2019年第三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对陈乐燕、秦晓义、孟凡润、林淑娟、李进、孙腾、朱林香7名离职对象,以及徐娟和翟文宁2名监事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1,90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将26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1,109,45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70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处于离职交接期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合计7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93,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17年股权激励对象王玉全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33名2019年第三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对陈乐燕、秦晓义、孟凡润、林淑娟、李进、孙腾、朱林香7名离职对象,以及徐娟和翟文宁2名监事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1,90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将26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09,45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70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处于离职交接期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合计7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93,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共涉及80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需回购注销,其中,1名激励对象涉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7名激励对象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9名激励对

象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9名激励对象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31名激励对象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王玉全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33名2019年第三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对陈乐燕、秦晓义、孟凡润、林淑娟、李进、孙腾、朱林香7名离职对象,以及徐娟和翟文宁2名监事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1,90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将26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09,45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70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处于离职交接期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合计7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1,693,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的股票,合计数量为2,933,262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658,922,826股的0.4452%。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2021年4月20日公司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元人民币(含税);2021年9月30日公司完成2021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022年6月13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分红派息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元人民币,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2023年6月7日公司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含税)。

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2021半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度权益分派,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7元/股调整为1.65元/股。

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0.38元/股调整为0.28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8元/股调整为8.18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2、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28,810,991.87元(含承担的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上述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第540号验资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五)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报纸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658,922,826股变更为655,989,56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 (%)增加 (股)减少 (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181,408,60727.532,933,262178,475,34527.21
高管锁定股142,935,18421.69142,935,18421.79
首发后限售股31,347,9614.7631,347,9614.78
股权激励限售股7,125,4621.082,933,2624,192,2000.64
二、无限售流通股477,514,21972.47477,514,21972.79
三、总股本658,922,826100.002,933,262655,989,564100.00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每天均有变化。上述本次变动前股本658,922,826股为验资报告出具前一交易日总股本,即2023年9月28日的股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