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关于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5  英科医疗(3006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7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医疗”或“公司”)拟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玺”)签署《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2,000万元。

根据《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出资金额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所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157431XL

注册资本:1,009.2万(元)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7115号409室A座

法定代表人:费禹铭

成立时间:2009年7月6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融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5024。

费禹铭先生直接持有上海融玺82.09%股权。

上海融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英科医疗股份,未来无增持英科医疗股份计划,未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上海融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融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其管理的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为:

航空航天、兵器与军工电子、海洋装备与水下防务、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清洁能源与节能环保及大健康产业(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融玺与英科医疗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英科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海宁融创经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CYQP5F46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芯中路8号企业服务中心41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同鑫力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费禹铭

居民身份证号:3306**********2370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4、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29495191注册资本:40,652.0007万(元)住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淼根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金璟居民身份证号:3307**********5416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6、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孙家煌居民身份证号:3301**********1318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7、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海宁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059192注册资本:3,306万(元)住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22号法定代表人:缪朝晖成立时间:1978年6月1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董先兵居民身份证号:3424**********0532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9、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周黎勤居民身份证号:3301**********4024住所:浙江省海宁市******10、有限合伙人合伙人姓名:赵燕居民身份证号:3390**********2729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据上海融玺所知,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英科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英科医疗股份,未来无增持英科医疗股份计划。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规模和公司的认缴出资规模:截至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之日,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5024。

6、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

7、投资范围:军工及航空航天产业为代表的硬科技企业;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清洁能源与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

8、权益转让及退伙

8.1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但须向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并在下列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实施:

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多于49人;

(2)转让方至少提前30个日历日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通知;

(3)该等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不利限制。

(4)拟议中的受让方(以下简称“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

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

(5)转让方和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上述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权益的,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若存在多个合伙人有意行使优先受让权,则该等合伙人应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受让。若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本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权益,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以及入伙协议等文件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8.2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非关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普通合伙人可向其关联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但应提前10

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获其一致同意。新普通合伙人对原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普通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8.3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除此之外,除非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且在合伙企业合法存续期内,普通合伙人有权暂缓向退伙的有限合伙人支付退伙资金,待合伙企业的存续期结束,按清算程序进行分配。

8.4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9、会计处理方法: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为准则。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安排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

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合伙企业出资缴付进度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40%和30%,首期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30%,后续具体出资进度及出资时间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各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当期认缴的出资足额汇入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投资决策

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等事项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普通合伙人及投决会委员有权提议召开投

决会。投决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做出决议,2/3以上(含本数)委员表决通过的方为有效。对单一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20%,若超过20%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能投资。

3、管理费

(1)管理费费率:自合伙人首期出资额到账之日(以基金管理人首期出资通知书付款截止日起算)起5年内,费率为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2%/年;合伙人首期出资额到账之日后第6-7年,费率为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1%/年;合伙人首期出资额到账之日起第8年开始,不支付管理费。

(2)管理费按季度计提,由基金管理人从合伙企业财产中扣除。若合伙企业有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和退出款等现金流入时,在支付合伙企业对外欠款后,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所有应付未付管理费。

下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

(1)基金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和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社保、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与基金管理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为本基金寻找潜在投资机会进行初期调研的费用;

(4)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4.1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对应的项目正常退出后的30日内,将分配方案披露于所有合伙人,合伙企业应确保在披露分配方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分配顺序和方式如下:

4.1.1向各合伙人分配,直至100%达到各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

4.1.2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各自实缴出资额实现门槛收益。本处的“门槛收益”,对于每一合伙人而言,指基于其各自实缴出资额,自每次出资额被实际缴付之日起,分别计算至相应出资被该合伙人收回之日止,为该合伙人提供8%的企业/个人所得税前年化收益率(单利,每年按照365天计算)的金额;

4.1.3基金管理人收益追补:百分之百(100%)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段获得的累计分配额等于全体合伙人根据上述第4.1.2段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之和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1.4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则对该剩余部分收益进行80/20分配,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在本基金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基金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投决会同意,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非现金资产的价值需经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投决会决定。

若本基金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如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在普通合伙人的充分讲解下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款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前款进行了现金分配。

4.2亏损分担

4.2.1若亏损在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范围内,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4.2.2若亏损超过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则对于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主要以合伙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军工及航空航天产业为代表的硬科技企业;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清洁能源与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本次投资能够将公司闲置资金进行配置,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获取长期投资收益。此外,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领域中在业务方面潜在的合作机会,争取将协同效应最大化。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