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7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柳路29号英科医疗智能医疗器械研发营销科技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方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61人,代表股份275,818,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42.86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2,651,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36.16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代表股份43,166,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6.70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6人,代表股份43,175,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6.7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43,166,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6.709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石百新律师、王猛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4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4%;反对40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弃权22,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5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4%;反对40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9%;弃权22,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
关联股东陈琼女士、于海生先生、冯杰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41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反对44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弃权26,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0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35%;反对44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9%;弃权2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关联股东陈琼女士、于海生先生、冯杰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5,36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1%;反对38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弃权70,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18,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2%;反对38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8%;弃权70,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5,28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5%;反对42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弃权10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2,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0%;反对42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2%;弃权10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8%。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石百新律师、王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