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0-14  英科医疗(3006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101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以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限额的总额(以下简称“授信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对其担保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4-050)。

一、担保事项概述

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凯泽”)因经营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5,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1本次新增担保余额(万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2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安徽凯泽65%38.84%5,50068,000.004.10%

注:(1)以上表格中最近一期数据均采用2024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以2024年10月14日汇率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安徽凯泽担保余额为62,5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安徽凯泽担保余额为68,000.00万元;安徽凯泽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2,000.00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W30QU7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9号

法定代表人:牛国梁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营业期限:2020年8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币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人民币29,25065%
刘德刚人民币11,25025%
王晨曦人民币4,50010%
合计45,000100%

公司持有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持有安徽凯泽65%股权,安徽凯泽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安徽凯泽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0,791.5964,882.89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32,175.8325,201.89
净资产38,615.7639,681.00
资产负债率45.45%38.84%
营业收入97,633.0769,627.10
利润总额1,756.311,262.20
净利润1,756.311,262.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债务人: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本金:5,5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凯泽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安徽凯泽其他两位股东刘德刚先生、王晨曦女士不为其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凯泽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0.00万元,累计担保授信总余额为899,834.1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14%。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本公告中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1006浙商银高保字2024

第10111号)。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