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21号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接受多家机构调研,调研中提及公司智慧医疗、数据智能产品等业务情况,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投资者活动记录表》显示,你公司称公司引入的医疗脑机接口技术,主要用于智慧麻醉、智慧康复两大应用场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智慧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申报的“脑认知与智慧医疗创新应用实验室”在2022年获得公示。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从事脑机接口技术研发,如否,请说明公司在此项目中所从事的具体内容,公司智慧医疗的研发投入情况、实现收入及占比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2.《投资者活动记录表》显示,你公司称数据智能系列
产品主要包括星辰、璇玑、九天三大产品,目前以上产品构建的解决方案已在地方政府的经济大数据平台建设招标中取得订单。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三大产品具体应用场景、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在手订单情况,量化分析对你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产生和预计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3.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4.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对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偏离情况等充分提示风险。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风险因素。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