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24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公司南
楼7楼A718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志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5,712,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79,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1,333,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5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5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8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8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反对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42%;反对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9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7.442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律师、林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