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2024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6年,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
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总额较上一期增加人民币10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新增内部控制审计。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6年,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