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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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投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基本运行情况
1.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参与审议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2.监事会成员就2023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
3.监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资产、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通过对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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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的调查和交流,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法人治理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通过交流、访谈等形式,向公司各级干部、科技骨干、职代会代表、工会委员等了解对监督对象的意见,使监督工作做到全面、公正。4.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级下属机构组织、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专题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召开监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到会。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共计七项议案。包括《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七项议案,并同意将第一、二、
三、七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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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4.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同意将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列席参加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股东会或董事会共计11次,并且在会议上就相关的一些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没有出现过董事会议案或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1.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2.2024年2月7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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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用软件事业部更名的议案》《关于设立安全保卫部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等3项议案。4.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听取了史志明总经理代表经营层所作的《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13项议案,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建议由李志蜀董事代表第四届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7项议案。
6.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高管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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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两项议案。8.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等4项议案。
9.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10.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联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11.2024年11月8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两项议案。
(四)廉洁自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监事自律守则》,认真努力工作,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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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了董事会有关决策部署。公司重视制度建设,已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持续改进,确保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监事会对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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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无异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343,546.9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6,218,278.35元,本年度使用5,125,268.62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四)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文件共计90份。全部公告的格式规范、行文严谨、内容均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全面、严谨,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金额17.36万元,关联交易采购金额487.00万元,租赁收入24.83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允性原则,按双方合同协议正常运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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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七)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均同意按期公告上述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工作严谨细致,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九)报告期内高管人员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审议《关于高管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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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的议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审阅了与上述议案相关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2024年度经营指标计划表》《2024年度创新指标计划表》等资料,同意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结果。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1.持续协力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治理体系。2.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健康有序运营;加强与公司纪检、审计和相关部门、党群工团等组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的联系沟通,依靠多方力量,实施全面监督。3.紧紧围绕年度股东会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4.监事会成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按照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过渡期相关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运作合规有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