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公告编号:2026-05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204,650股,授予价格为
39.16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归属结果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9.16元/股(调整后),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2024年为基数) | 净利润增长率(B,以2024年为基数)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15% | 10% | 10% | 5%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30% | 25% | 20% | 15% |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 当A≥Am或B≥Bm | X=100% | ||||
| 当A<An且B<Bn | X=0% | ||||
| 其他情形 | X=70% |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0% | 0%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三)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历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5月29日 | 39.16元/股(调整后) | 236.23万股(调整后) | 278人 | 42.43万股 |
| 2025年9月22日 | 39.16元/股(调整后) | 42.43万股(调整后) | 15人 | 0 |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73万股调整为236.23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93万股调整为42.43万股。
、2025年
月
日及2025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39.39元/股。
3、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4,550股进行作废处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鉴于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激励计划中11名爱默斯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处理。本次合计共作废125,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39.39元/股调整为
39.16元/股。
4、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应0.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5、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人调整为
人。
五、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4,650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
月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9月2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7年9月21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职时间均超过12个月,满足归属条件。 | |||||||
| (4)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42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为15.99%,高于目标值(Am)15%,达到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2024年为基数) | 净利润增长率(B,以2024年为基数)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15% | 10% | 10% | 5%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30% | 25% | 20% | 15% | |||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 当A≥Am或B≥Bm | X=100% | |||||||
| 当A<An且B<Bn | X=0% | |||||||
| 其他情形 | X=70% | |||||||
| (5)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对应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可归属比例为100% | |||||||
|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 预留授予部分有1名激励对象因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余1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本次归属比例均为100%。 | |||||||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7)。
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预留授予日:
2025年
月
日
、预留授予可归属数量:
204,650股
3、预留授予可归属人数:14人
4、预留授予价格:39.16元/股(调整后)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NGKWEEHONG | 核心技术/业务 | 28,000 | 14,000 | 50.00% |
| KELVIN | 人员 | |||
| CHENHENRY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5,000 | 7,500 | 50.00% |
| 陈建勳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5,000 | 7,500 | 50.00% |
| 瞿圣霏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6,000 | 3,000 | 50.00% |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人) | 345,300 | 172,650 | 50.00% | |
| 合计 | 409,300 | 204,650 | 50.00% |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已剔除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股;
注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子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可归属的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任职期限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4,650股办理归属事宜,上述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留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04,65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不变,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