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倪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茂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材料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3,000.00 | 80.40 | 237.38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材料 | 237.38 | 100.00 | 20.85 | 137.38 | 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6) |
无锡福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 | — | 50.00 | 0.00 | -10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致盛”)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北路3号办公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恒,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工程机械、机器设备传感器、电磁阀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柳州致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3,687.72万元、净利润201.85万元、总资产5,441.32万元、净资产1,816.6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柳州致盛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倪铭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担任柳州致盛董事,综上,柳州致盛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所针对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倪茂生先生、倪铭先生需要在本次董事会中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预计情况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