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本公司A407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倪铭先生。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4,679,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2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0,810,59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0.6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69,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869,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869,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80,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倪铭先生、倪茂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62,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2,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贾和坤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李攀峰律师、张竞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