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隆盛科技(300680)公司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6月5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并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6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9%,最高成交价为20.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2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1,991,8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0,186,5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除因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于2023年5月26日对收盘半小时之前未成交的委托撤单不完全,导致在收盘前半小时发生被动成交8,000股,成交金额151,348元(不含交易费)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760,5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假

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58,016,56125.1160,777,06126.31
无限售条件股份173,007,71774.89170,247,21773.69
股份总数231,024,278100.00231,024,278100.00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