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11日,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兆星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监事会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