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等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1,964,9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