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英搏尔(300681)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姜久春(签字): 魏学勤(签字):

齐 娥(签字):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