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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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9号文批复,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21,845,27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委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数为19,928,879.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确定发行价格为48.99元/股,截至2022年7月13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315,782.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740.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192,041.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66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修订。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前次募集资金直接投入70,458.30万元,其中:珠海生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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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22,997.62万元,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650.93万元,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27,122.1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87.6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1,770.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87.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231.04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2,700.00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4,531.04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444000917013000791240 | 活期 | 4,795,259.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 19630078801300001455 | 活期 | 423,061.9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5850010010120100070835 | 活期 | 52,503.9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环支行 | 714675901353 | 活期 | 1,247,221.8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110901012901472824 | 活期 | 36,902,855.94 |
兴业银行菏泽分行 | 377810100100221010 | 活期 | 1,889,528.90 |
合计 | 45,310,431.76 |
注1: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与手续费情况: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372.28万元,扣除手续费2.14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1、“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止2024
年6月末在建设中,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差异系待投入的项目建设款项。
2、“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已于2024年6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差异系待支付款项和节余的募集资金。
(1)截止2024年6月20日,“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B) | 预计待支付款项 (C)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D)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E=A-B-C+D) |
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 | 32,767.43 | 27,093.70 | 3,225.77 | 405.52 | 2,85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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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预计待支付款项包括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注2: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I、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II、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将“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6号变更为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香山路北、金洲四路西侧。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9,023,820.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和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90号《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8,500.00万元,已于2023年8月10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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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2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2,700.00万元。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预期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是否到期 | 赎回日期 | 实际收益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0 | 1.60%/2.85%/3.25% | 2022-09-16至2022-12-16 | 是 | 2022-12-16 | 1,776,369.8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 | 1.75%/2.90% | 2022-09-29至2022-12-22 | 是 | 2022-12-22 | 667,397.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21,000.00 | 1.50% | 2022-09-15至2022-12-15 | 是 | 2022-12-15 | 787,500.00 |
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1,000.00 | 1.50% | 2022-09-16至2022-12-16 | 是 | 2022-12-16 | 37,500.00 | |
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11,000.00 | 1.50% | 2022-12-15至2023-03-15 | 是 | 2023-03-15 | 412,500.00 | |
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1,000.00 | 1.50% | 2022-12-16至2023-03-16 | 是 | 2023-03-16 | 3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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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均已到期赎回。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完工,未产生效益。
(2)“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已于2024年6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距本报告基准日较短,尚未达到首个可单独计算效益的周期。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无。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5日批准报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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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详见: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注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情况和原因
(1)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 96,319.2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0,458.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汇总金额: | 70,458.30 | ||||||||
其中: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3,641.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4,325.01 | ||||||||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2,491.7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2]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注1] | ||
1 | 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 | 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 | 40,985.14 | 40,985.14 | 22,997.62 | 40,985.14 | 40,985.14 | 22,997.62 | -17,987.52 | 2025-07-06 | |
2 | 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879.01 | 13,879.01 | 11,650.93 | 13,879.01 | 13,879.01 | 11,650.93 | -2,228.08 | 2025-12-31 | |
3 | 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 | 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 | 32,767.43 | 32,767.43 | 27,122.12 | 32,767.43 | 32,767.43 | 27,122.12 | -5,645.31 | 2024-06-2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8,687.63 | 8,687.63 | 10,000.00 | 8,687.63 | 8,687.63 | 0.00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7,631.58 | 96,319.20 | 70,458.30 | 97,631.58 | 96,319.20 | 70,458.30 | -25,86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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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记载,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设计规划、土建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施工、软硬件购置及安装等,在项目实施期间,一方面,受原材料和设备运输进度、人员安排等影响,设备购置安装等工作进展缓慢,工程施工等未能如期进行;另一方面,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适当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在新购置地块上建设募投项目,更加科学、合理统筹规划整体空间布局,使研发工作能够更好地与公司自动化、智能化产线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支持公司生产。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将“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5月9日调整至为2025年12月31日。
(2)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和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一方面,受宏观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等综合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原材料供应、人员安排、设备采购、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度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另一方面,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记载,“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第二阶段需待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完毕且非生产部门搬迁完毕后方可实施。由于“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因此,“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第二阶段的实施进度需结合“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安排相应进行延后。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将“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6日调整至2025年7月6日;将“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20日调整至2024年6月20日。注3: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