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16:00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41,111,80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2,054,7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3537%。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7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3,166,5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114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7,644,7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8.01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徐长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82,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60,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2、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82,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60,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3、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3,082,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60,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4、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82,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60,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5、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82,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60,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6、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100,9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79,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7、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184,074,1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2,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79,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8、审议通过
《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100,9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79,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6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9、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113,5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18,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84,132,1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37,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1、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158,9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37,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2、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
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140,3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18,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13、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3,051,1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94,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2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9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2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14、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1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799,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54%;反对47,364,7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59%;47,364,76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8%;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799,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54%;反对47,364,7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59%;47,364,76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8%;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799,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54%;反对47,364,7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59%;47,364,76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8%;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799,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54%;反对47,364,7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59%;47,364,76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8%;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1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799,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54%;反对47,364,7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59%;47,364,76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8%;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