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