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朗新科技(300682)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科技”)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82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款项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包括本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658,490.5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88,341,509.4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2月15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8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854,571.1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3,587,011.6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4,754,497.78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10,554,532.28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5,800,034.50元,

均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开户实体账号存款方式/账户情况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2434394活期/正常84,653.80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110501011501772946活期/变更53,462,245.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632678468活期57,007,632.76
合计110,554,532.28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开设了共计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25日就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朗易”)为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本公司将不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6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5日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证券和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本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公司同意注销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账号:

8110501013101656776),并在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户账号:8110501011501772946)。本次变更未改变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半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85.4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358.7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31,328.5031,328.503,192.6123,702.2975.66%2023-12-310.000.00不适用
2.朗新云研发项目25,707.2025,707.201,192.8422,857.9688.92%2023-12-310.000.00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2,964.3021,798.450.0021,798.45100.00%2023-12-31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0,000.0078,834.154,385.4568,358.7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0,000.0078,834.154,385.4568,358.70----0.000.0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1月17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事项。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6年。相关资金已于2021年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14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5,360,402.5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0132号)。相关资金已于2021年2月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认“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相关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