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9月18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朗易”)因归还建设“朗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所形成的银行融资与关联借款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人民币31,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贷款期限为14年。本次借款由无锡朗易提供最高额抵押与最高额质押,并质押该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且无锡朗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不超过5,2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年,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与“朗新云研发项目”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舒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王舒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简历
王舒阳,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已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舒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与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舒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朗新科技产业园一期;
联系电话:010-82430973;
传真:010-82430999;
邮箱:ir@longsh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