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4  朗新科技(300682)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2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5,000股,回购价格为8.9324元/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8%。

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0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净利润未能达到《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回购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95,000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25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910,010.00股后的1,013,220,2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910,010.00股后的1,040,989,3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196154元人民币现金。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1,063,453,044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8元(含税)。

在上述公司派息的情况下,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9.25-0.12-0.1196-0.078=8.9324元/股。该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综上,经过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为8.9324元/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000股,回购总金额为1,741,818元。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0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6,895,508股变更为1,096,700,508股,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5,805,1743.26%-195,00035,610,1743.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1,090,33496.74%01,061,090,33496.75%
三、总股本1,096,895,508100%-195,0001,096,700,508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