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3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 拟申请授信额度 (万元) | 授信期限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年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1年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000 | 1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 | 1年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1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 | 1年 |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