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两次股东大会涉及相关提案的名称如下: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2.05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06 发行股份数量 | 1.00 《关于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的议案》 1.01 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1.02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03 发行股份数量 |
6.00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16:00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新标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4,648,2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6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7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2,280,8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2153%。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5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6,929,1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382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699,9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9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兼总经理郑新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的
议案》
1.01 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545,943,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8%;反对90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1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82%;反对90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5%;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45,94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90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1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88%;反对90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3%;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 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45,94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4%;反对90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弃权7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1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22%;反对90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4%;弃权7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94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8%;反对90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1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77%;反对90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0%;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91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8%;反对93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弃权78,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21%;反对93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50%;弃权78,75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949,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9%;反对90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20,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49%;反对90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7%;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