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10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6日,鉴于本次交易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04号)被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需要更换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截至目前,公司已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并已完成相关审计/审阅工作。此外,公司已将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4年6月30日,并完成了申请文件中涉及财务数据、评估资料等相关事项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年11月5日,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