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3)0100731号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海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特生物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浩明
中国·武汉 2023年4月24日
附表 | ||||||||||
上市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22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22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经营性往来 |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厦门蔚嘉制药有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 | 141,000,000.00 | 42,000,000.00 | 5,734,905.31 | 26,000,000.00 | 157,000,000.00 | 垫付研发费用 | 非经营性往来 |
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预付账款 | 3,000,000.00 | 215,171.65 | 2,784,828.35 | 预付技术服务费 | 经营性往来 | |||
总 计 | —— | —— | —— | 154,000,000.00 | 45,000,000.00 | 5,734,905.31 | 36,215,171.65 | 162,784,828.35 | —— | —— |
公司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