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海特生物(300683)公司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特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165号文《关于核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公司公开发行的25,838,760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1,128,754.4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53,652,9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475,854.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8月2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9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610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18,749,12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094,409.4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9月17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3,473,016.6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79,977,777.16元,本年度使用113,495,239.51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7,464,588.41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797,475,854.4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535,736.92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579,977,777.16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14,700,000.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4,333,814.16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826,322.64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4,7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113,495,239.51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14,900,000.00
银行手续费308.88
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7,464,588.41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57,464,588.4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3,422,765.9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09,034,648.55元,本年使用124,388,117.4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63,405,262.64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588,094,409.4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2,030.25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209,034,648.55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99,900,000.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9,461,791.17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8,433,637.64
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185,651,662.86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30,900,000.00
减: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185,651,662.86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124,388,117.40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131,000,000.00
银行手续费2,048.77
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63,405,262.64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263,405,262.6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

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发公开发行股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6601100033672311,135,763.27活期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8643752,000,000.00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8091922,000,000.00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6601100038730467,272,190.76定期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448990.00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86330801880002295939,561.60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12790494081030217,072.78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127904940880000675,000,000.00通知存款
合计157,464,588.41

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86437、266011000480919、266011000387304)系募集资金专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336723)的子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账户12790494088000067)系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账户127904940810302)的子账户。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理财产品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产品名称金额(元)预期收益率(%)起始日到期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54天14,900,000.001.35-2.752021-11-152022-4-18
合计14,900,00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266031000009674108,180,530.41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2100002101201000139190.00本期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421082012001824854860,907.40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89999960000302104951,000,000.00通知存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3574917,362,735.17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15010120009984701,001,089.66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15010336010070983,000,000.00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15010327010070992,000,000.00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150103240104376980,000,000.00通知存款
合 计263,405,262.64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8111501033601007098、8111501032701007099、8111501032401043769)系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8111501012000998470)的子账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发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有资金投入18,846,886.27元,其中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先期投入1,176,436.00元,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先期投入17,670,450.27元。2017年8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4,667,878.07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其中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置换464,705.00元,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置换14,203,173.07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5日出具的众环专字( 2017)011330号专项报告予以鉴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 220,948,387.84元,全部用于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API&CDMO)项目。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20,948,387.84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179,200,928.37元,项目名称为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10 号专项报告予以鉴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10073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保荐机构对海特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前往银行调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对账单,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列席公司审议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董事会,事前及时核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沟通,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特生物贯彻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未出现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海特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747.5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49.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851.6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347.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3,693.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9.8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22,000.004,925.86-4,925.86100.00%本募投项目已经发生变更,除已完成的投资外,后续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38,030.001,262.00-1,782.44141.24%本募投项目已经发生变更,除已完成的投资外,后续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10,188.00336.401.08336.40100.00%本募投项目已经发生变更,除已完成的投资外,后续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不适用不适用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9,529.599,529.59-9,529.5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创新小分子药多剂型国际制造中心-17,074.14243.034,899.6028.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收购汉康医药100%股权项目-36,768.00-36,768.00100.00%不适用4,661.45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9,851.6011,105.4111,105.41112.7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9,747.5979,747.5911,349.5269,347.304,661.4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79,747.5979,747.5911,349.5269,347.304,661.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已经完成,但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已经完成,但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已经完成,但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5、创新小分子药多剂型国际制造中心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有资金投入18,846,886.27元,其中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先期投入1,176,436.00元,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先期投入17,670,450.27 元。 (1)2017年8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4,667,878.07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其中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置换464,705.00元,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置换14,203,173.07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5日出具的众环专字( 2017) 011330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41.24%,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至“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12.73%,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809.4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38.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42.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50,394.0350,394.0312,416.0133,319.4866.12%进行中不适用不适用
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9,603.178,415.4122.8022.800.27%进行中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997.2058,809.4412,438.8133,342.2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9,997.2058,809.4412,438.8133,342.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 (2)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749,12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99,97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1,877,590.53 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8,094,409.47 元;(2)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20,948,387.84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179,200,928.37元,项目名称为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10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创新小分子药多剂型国际制造中心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17,074.14243.034,899.6028.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汉康医药100%股权项目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36,768.00-36,768.00100.00%不适用4,661.4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9,851.6011,105.4111,105.41112.7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3,693.7411,348.4452,773.014,661.4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创新小分子药多剂型国际制造中心:为更妥善、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故针对“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基地升级项目进行变更”。新建的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干悬混剂、小分子冻干制剂等剂型生产车间将极大的提高海特生物与天津汉康的协同能力,为公司实现“选题-研发-商业化生产”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05月20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见2020-041号公告。 (2)收购汉康医药100%股权项目:汉康医药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及强大研发团队,此次收购汉康医药是公司构建全方位研发体系的重要步骤,是公司丰富业务研发领域,降低单一产品依赖的重要举措。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收购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0月9日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见2018-057、2018-065号公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受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公司现在需储备更多资金应对未来不确定性;公司出现新的业务形态也增加了资金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新战略目标和规划,公司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以支持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8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见2022-018、2022-025号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素淑 燕 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