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6-08-24  海特生物(3006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83证券简称:海特生物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

月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610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9,12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094,409.4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9月1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4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90,2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6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999,984.5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392,924.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8,607,060.03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

月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8,966,673.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88,259,973.12元,本年使用706,70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3,672,974.85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588,094,409.4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556,452.21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488,259,973.1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6,390,888.56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064,184.1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706,700.00
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33,075,061.31
银行手续费336.5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3,672,974.8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83,672,974.85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7,556,706.54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288,607,060.03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665,638.62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0.00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07,272,698.65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84,007.89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0.0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0.00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0.00
银行手续费0.0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7,556,706.54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307,556,706.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账号26603100000967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182485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11155000000947893)。

(1)截至2026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2660310000096740.00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4210820120018248540.00已销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357490.00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1115500000094789383,672,974.85活期
合计83,672,974.85

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账号26603100000967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182485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原募投项目结项,剩余资金转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注销。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395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94266)。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421082012002963956156,595,098.40活期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266011000494266150,961,608.14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4214210820120029685220.00
合计307,556,706.54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1年10月14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22年

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Ⅰ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该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账号26603100000967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182485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已于2026年3月全部注销,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3年

月

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

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报告期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88,094,409.4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6,700.0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8,966,673.1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I期项目(API&CDMO)否503,940,300.00503,940,300.000.00481,415,500.0595.53已结项-19,534,824.01否否
国家一类新药CPT产业化项目否96,031,700.0084,154,109.47706,700.007,551,173.078.97进行中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9,972,000.00588,094,409.47706,700.00488,966,673.12-19,534,824.0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99,972,000.00588,094,409.47706,700.00488,966,673.12-19,534,824.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因市场环境变化,原料药行业供需发生变动,项目实施主体荆门汉瑞已商业化的两个生产车间订单不足,收入减少,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致使业务亏损,效益未达预期。(2)截至2026年6月30日,国家一类新药CPT产业化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789.7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款项755.12万元,使用政府专项资金3034.64万元,本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9,12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9,97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094,409.47元;(2)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20,948,387.84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179,200,928.37元,项目名称为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I期项目(API&CDMO),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10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I期项目(API&CDMO)”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通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075,061.31元(包含理财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定,一方面在保障工程质量与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加强费用与成本控制,节省了成本,同时剩余建设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另一方面公司阶段性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相应的利息收入和收益,综合上述原因形成了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88,607,060.0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8,607,060.0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8,607,060.0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是294,999,984.56288,607,060.03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4,999,984.56288,607,060.03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94,999,984.56288,607,060.030.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因“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可行性已发生变化,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变更为“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2026年2月5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已对本项目进行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目前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致使收入减少,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供需发生重大变化。同时,项目实施主体荆门汉瑞已商业化的两个生产车间订单不足,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致使荆门汉瑞亏损严重,新增产能已无法被消化,为保证荆门汉瑞稳定发展,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对募集资金使用做出调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改变为“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实施主体由“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表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288,607,060.03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288,607,060.030.00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目前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供需发生重大变化,近年来荆门汉瑞已商业化的两个生产车间订单不足,新增产能已无法被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致使荆门汉瑞亏损严重。为保证荆门汉瑞稳定发展,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2月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变更为“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实施主体由“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2月5日披露了相关决议和事项(公告编号:2025-051、2025-054、2026-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