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需如,已离任)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王需如 | 1 | 1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0 |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专业优势,积极提出建议,关注风险控制。严格审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及董事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1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尤其是财务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
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述职人:_____________王需如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