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陈钰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丽 张慕仁 程文龙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