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9,066,107股,每股发行价格2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3,013,773.57元,余额为人民币817,986,225.56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276,680.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号《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96,709,545.27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39,328,723.22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99,989,262.63 |
减:转出至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 122,000,000.00 |
减:手续费用 | 10,773.96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414,038,231.90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381,981.90 |
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410,656,250.00 |
2.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00,000.00 |
加: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 | 18,186,632.19 |
加: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转入 | 122,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353,651.41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258,418,578.00 |
减:手续费用 | 5,324.25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4,116,381.35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116,381.35 |
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0.00 |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及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元) | 实际获得收益(元)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11/2 | 2023/1/4 | 60,000,000.00 | 289,972.60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11/3 | 2023/1/4 | 60,000,000.00 | 285,369.86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4 | 2023/5/15 | 50,000,000.00 | 759,599.35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2/12/7 | 2023/3/7 | 150,000,000.00 | 1,183,561.65 |
北京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10,000,000.00 | 2023/1/11 | 2023/4/12 | 110,000,000.00 | 809,027.40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3/10 | 2023/6/12 | 150,000,000.00 | 1,236,164.39 |
民生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000,000.00 | 2023/4/13 | 2026/4/13 | ||
民生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3 | 2026/4/13 | ||
民生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3 | 2026/4/13 | ||
平安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000,000.00 | 2023/5/19 | 2026/5/19 | ||
民生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656,250.00 | 2023/6/12 | 2026/1/13 |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6/15 | 2023/9/18 | ||
兴业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 ||
兴业银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10,656,250.00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58,407,840.6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公司于2020年6月与宜兴中石、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 110904962510666 | 活期存款 | 3,381,981.90 |
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 554746515018 | 活期存款 | 4,116,381.35 |
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410,656,250.00 | ||
以上合计 | 418,154,613.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670.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86.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840.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 | 否 | 61,670.95 | 61,670.95 | 4,486.20 | 25,841.86 | 41.9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9,998.93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670.95 | 81,670.95 | 4,486.20 | 45,840.7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1,670.95 | 81,670.95 | 4,486.20 | 45,840.79 |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5幢三层。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27.67万元。 2、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10,656,25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