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中石科技(300684)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证券代码:300684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8,656,716股

2、发行价格:16.0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3.28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3.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72,972.42元(不含增值税),中石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93,927,020.8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8,656,716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9月2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6

(四)发行过程 ...... 6

(五)发行方式 ...... 7

(六)发行数量 ...... 7

(七)发行价格 ...... 7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7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7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7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9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9

(十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3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4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1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5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16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7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8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18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0

(二)发行人律师 ...... 21

(三)审计机构 ...... 21

(四)验资机构 ...... 2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2

(二)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3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2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本次发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中石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嘉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公证天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
股东大会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nes Tech Plc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
设立日期1997年4月1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28,085.2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33614168G
电话010-67860832
传真010-67862636-8111
电子信箱info@jones-corp.com
邮政编码100176
互联网网址www.jones-corp.com
上市日期2017年12月27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中石科技
公司股票代码300684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3年8月22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8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8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2023年8月8日,在律师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共向 138家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前述特定对象具体包括:

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8家;其他机构63家;个人投资者15位。

2023年8月11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8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3家公募基金公司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5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8,656,716股。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0倍。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8月9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6.01元/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3.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至诚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奇智共8家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11日向上述8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3年9月14日17时止,上述8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9号《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申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贰角捌分),已划入国泰君安开立的账户内。所有申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2023年9月15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15日止,中石科技本次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大写:贰亿玖仟叁佰玖拾贰万柒仟零贰拾元捌角陆分),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8,656,71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275,270,304.86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公告。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专用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209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
BANK OF CHINA(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63
100000301065374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认购数量:6,026,120股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法定代表人:吴林惠认购数量:5,167,910股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6个月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0218879J法定代表人:经雷认购数量:1,243,781股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6个月

4、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2804-28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184203X法定代表人:丁楹认购数量:1,243,781股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以上涉及行政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凭批准证书和文件经营)限售期:6个月

5、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2804-28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184203X

法定代表人:丁楹

认购数量:1,243,781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以上涉及行政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凭批准证书和文件经营)

限售期:6个月

6、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1号楼4-1-2(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MAC881176T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建强认购数量:1,243,781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6个月

7、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至诚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768948L法定代表人:谢红认购数量:1,243,781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6个月

8、张奇智

身份证号:362526************住址:上海市徐汇区***************************认购数量:1,243,781股限售期:6个月

(十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四)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3年9月8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十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文件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人数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中石科技证券代码:300684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9月2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吴晓宁57,479,87820.47%
2叶露56,481,13720.11%
3HANWU(吴憾)14,510,8005.17%
4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512,4563.03%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38,1720.58%
6陈曲1,063,8420.38%
7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940,0000.33%
8袁靖937,8050.33%
9沈菊英857,9000.31%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08,4000.25%
合计143,130,39050.9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吴晓宁57,479,87819.19%
2叶露56,481,13718.86%
3HANWU(吴憾)14,510,8004.84%
4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512,4562.84%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26,1202.01%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67,9101.73%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38,1720.55%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43,7810.42%
8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43,7810.42%
8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1,243,7810.42%
8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3,7810.42%
8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至诚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43,7810.42%
8张奇智1,243,7810.42%
合计157,279,15952.51%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8,656,716股限售流通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80,852,507股,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增加至299,509,223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98,890,22635.21%18,656,716117,546,94239.25%
无限售条件股份181,962,28164.79%-181,962,28160.75%
股份总数280,852,507100.00%18,656,716299,509,223100.00%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8,656,716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项目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2022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2022年/2022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120.690.120.65
每股净资产5.596.186.206.75

注:

1、数据源自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加上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之合计数(299,509,223股)计算;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加上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之合计数(299,509,223股)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职国际已分别出具天职业字[2021]18115号、天职业字[2022]14703号、天职业字[2023]1229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数据均取自当期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节中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122,908.18156,265.88136,177.37156,943.85
非流动资产70,462.4872,826.3760,169.8241,528.69
资产合计193,370.65229,092.25196,347.19198,472.54
流动负债35,961.2355,088.6629,070.2627,708.69
非流动负债377.66338.95835.362.98
负债合计36,338.8855,427.6229,905.6227,711.68
股本28,085.2528,085.2528,092.9928,09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6,201.85172,766.46165,057.75169,182.94
所有者权益合计157,031.77173,664.63166,441.57170,760.8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4,357.30159,217.43124,759.72114,859.98
营业成本60,872.71114,335.5192,138.9676,387.82
营业利润4,031.4221,680.0614,614.2121,841.29
利润总额4,129.8421,710.6514,574.7521,779.64
净利润3,397.9019,223.0913,088.6818,601.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6.1519,343.3013,167.8418,809.4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0.8034,915.6815,845.7515,480.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12.43-52,486.494,311.75-49,613.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53.07-11,808.58-18,446.0667,099.4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9.76-1,320.25-867.40-829.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624.95-30,699.64844.0432,136.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970.1665,669.8064,825.7632,689.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45.2234,970.1665,669.8064,825.76

4、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3.422.844.685.66
速动比率(倍)3.092.494.165.2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18.79%24.19%15.23%13.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10.12%12.56%8.51%4.80%
每股净资产(元/股)5.596.185.926.08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694.263.563.79
存货周转率(次/年)3.216.666.868.1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300.750.630.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21.240.560.5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84-1.090.03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股)基本0.120.690.470.71
稀释0.120.690.47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7%11.52%7.96%15.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股)基本0.110.650.380.67
稀释0.110.650.38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1.71%10.89%6.47%14.65%

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10、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11、2023年1-6月相关财务指标未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98,472.54万元、196,347.19万元、229,092.25万元和193,370.65万元,资产总额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7,711.68万元、29,905.62万元、55,427.62万元和36,338.88万元,负债总额整体呈现波动态势。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7,708.69万元、29,070.26万元、55,088.66万元及35,961.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2、偿债能力分析

各报告期,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96%、15.23%、24.19%及

18.79%。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但有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发行人对资金的需求亦随之增加。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保荐代表人:周丽涛、嵇坤项目组成员:周延明、马经纬、杨谨瑞、吕潇苇、杨婉馨联系电话:021-38676666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负责人:颜羽签字律师:刘兴、张璇联系电话:010-66413377联系传真:010-66412855

(三)审计机构

1、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负责人:邱靖之签字会计师:王玥、尹录、赵永春、史志强、李巧梅、袁刚、王淇联系电话:010-88827799联系传真:010-88018737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专项审计机构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负责人:张彩斌签字会计师:夏正曙、武勇联系电话:0510-68798988联系传真:0510-6856778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负责人:张彩斌签字会计师:夏正曙、武勇联系电话:0510-68798988联系传真:0510-68567788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泰君安签署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承销协议》,国泰君安指定周丽涛、嵇坤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周丽涛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澳洋顺昌非公开和可转债、片仔癀配股、澳洋科技非公开和重大资产重组、海特高新非公开、劲拓股份创业板IPO、鹿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绿的

谐波科创板IPO、味知香主板IPO、中密控股非公开发行、国芯科技科创板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嵇坤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澳洋健康非公开发行、绿的谐波科创板IPO、味知香主板IPO、国芯科技科创板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中石科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电话:010-67860832传真:010-67862636*8111、010-67860291联系人:张伟娜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