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中石科技(30068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披露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关于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1.00、2.00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第3.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1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伟娜

电话:010-67860832;传真:010-67860291;电子邮箱:info@jones-corp.com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关于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2、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3、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附件二: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10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684;投票简称:中石投票。

2、投票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