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周丽涛、嵇坤
(三)培训实施人员:嵇坤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六)培训对应期间:2023年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的讲解,并结合近期证券市场动态及相关违规案例进行详细介绍。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培训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三、培训成果
中石科技及各培训对象对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在培训期间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石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周丽涛 嵇 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