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1.9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07)。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票回购。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截至 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本期回购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内未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