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并于2024年7月9日在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张伟娜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售控股子公司中石正旗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现有的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和业务布局,具有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意根据《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