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艾德生物(300685)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首次授予,我们认为:

1、《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8日,该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2023年9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11.7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02名激励对象授予442.1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文金、王恩华、沈哲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