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艾德生物(300685)公司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78,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4,8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5%,最高成交价为2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408,8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的方式、数量、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期限等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7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464,6060.873,464,6060.88
无限售条件股份394,972,20399.13389,597,36399.12
总股本398,436,809100.00393,061,969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