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现执行的、较严格的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量方式,是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沿用至今,已不能反映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的积极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精细化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公司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上述项目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二)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对公司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比例变更前后比较如下:
账 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年以内 | 5.00% | 1.00% |
1-2年 | 20.00% | 30.00% |
2-3年 | 50.00% | 4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公司以2022年未审报表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1,626万元。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并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一致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并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对公司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并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后作出的。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将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6日